放弃努力的两天:
  天和十六年秋,玉露生寒,北雁南归。
  正是故人回京的好时节。
  清晨雾朦,城郭静谧。武定街上,由远及近的驶来了一个大型车队,长的仿佛看不到队尾。由专人开道、敲锣清街,车队一路风驰电掣,在宽阔的大路上呼啸而过。由雍畿北部的神策门向南,直奔朝臣宅第扎堆的大功坊就去了。
  行人连车上的三道旗幡,都无从辨认,就只剩下了看马蹄翻飞之尘,听辚辚萧萧之音。
  高大的骏马,华丽的车厢,都不及那一抹无人可及的从容霸道。
  武定街左手边,是二十万驻京军所在的大本营;右手边,是为开国功臣特建的荣誉长廊。来头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吓人,却也只能在听到车队主人后哑了火气。
  “这是征南郡王回来了啊。”
  “……谁?”
  “就戚一斐,那个大吉兆。”
  戚一斐者,阁老嫡孙,高照吉星。
  宫中的圣人天和帝,曾钦赐他为异姓郡王,无封地,不世袭,但有铁券,享爵禄,是正儿八经的超品级,哪个朝臣遇上了都得鞠躬见礼、恭敬问安。
  听到这里,很多人想必都要问上一句,戚一斐年不过十六,与天和同岁,何德何能让皇上这般破例?
  是军功吗?是护驾吗?是祖上蒙荫吗?
  不,通通不是,只因为他生的好。
  准确的说,是生的日子好。
  戚一斐出生那天,处处都透着一股子与众不同。先是接连下了整整十天十夜的大雨,忽然就停了,雨水淹了大半个雍畿城,偏偏戚家半点事没有;后来等太阳驱散了阴霾,又有瑞兽异象从东方而起,七彩光芒笼罩了大地;最后,期盼已久的边关大捷,也终于传入京城,大将军披荆斩棘,一扫胡虏边患!
  “好!”
  天和帝年事已高,生来迷信,连今日该不该上朝,都要请人算上一算。听到这等好事,自然也是要礼貌的迷信一下的。
  就在这时,来道喜的戚贵妃状似失态,口称这是双喜临门,她亲戚府上的正房夫人,在这日诞下了一对龙凤胎。
  老皇帝很爱瞎琢磨,觉得这前后必有因果联系,一子一女凑一好,可不就是吉兆?大吉兆!这是天大的吉兆啊!
  敢想敢干的老皇帝,随后就昭告了天下,给龙凤胎破格加封,一个郡王,一个郡主。
  这举动之荒诞,思路之清奇,可以说是举朝震惊。但是仔细想想,又确实是天和帝能干出来的事情。劝也没用,天和帝不是寻常的昏君,他还是个独断专行的暴君,任人唯亲,酷吏治国。
  一般到这种时候,就该说一下戚小郡王,是如何受名声所累,如何想要摆脱“吉兆”的光环,依靠自身的努力去发愤图强、赢得真正的认可了。
  但……戚一斐不是一般人。
  他觉得当条咸鱼就挺好,一点都不想在朝野上下有姓名。
  戚一斐在成为戚小郡王之前,其实还活过一世,在现代。这辈子胎穿到大启,一开始他是没有记忆的,只继承了佛系咸鱼的性格,像寻常封建阶级的世家公子一样,随波逐流,在衣轻乘肥中懵懂长大。
  戚一斐半岁封王,六岁入学,十四岁送胞姊远嫁。
  这一送,就送到了十六岁。
  时隔两年,他终于回来了。本该是在十六岁生辰那天抵京的,却不想在半路,被恢复记忆的事情一闹,才耽误至今。
  上一世的一幕幕蜂拥而至,挤入了戚一斐的大脑,信息量实在是太过庞大,让他无力招架,头疼欲裂。后来他疼的甚至到了,恨不能随手拿起婢女的簪子,往自己的眼睛里捅,看能不能止痛的地步。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是不能再赶路颠簸的。
  忽有一天,戚一斐的气色上午刚刚有所缓解,下午就陷入了昏迷,彻底不省人事。
  这吓坏了戚家一众忠仆,在六神无主之下,只能选择一路快马加鞭赶回雍畿。至少、至少也要让从小就没受过罪的孙少爷,死的舒服些,死在他华丽富贵的郡王府里,死在高床软枕之上,反正要比客死异乡,变成一个孤魂野鬼的好。
  不是他们咒戚一斐,但情况就是这么一个情况,戚一斐怎么看都像是在回光返照之后,就要撒手人寰了。
  从小就贴身照顾戚一斐的几个婢女,一双杏眼已经哭肿如桃子。她们一边在马车上侍奉,一边默默对神佛祈祷:“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就要到家了。”
  这就是戚一斐的车队一路疾奔的原因。
  就在车队拐入正街,快要走到阅江楼下时,戚一斐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先是如墨蝶一样的眼睫毛微微颤动,再是耳边开始充斥婢女的啼哭,与亲卫纵马的嘶鸣。脑袋里嗡嗡作响的声音并没有彻底缓解,但他还是坚持开口,用干涩的仿佛被什么拉过的嗓子道:“停!”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随着“吁——”的一声马叫长鸣,摇摇晃晃仿佛随时要把人甩出去的马车,终于停了下来。静街警示的锣声,也随之戛然而止,所有人都不敢再动。
  戚一斐没问他们在哪儿,也没问现在什么情况,他之前虽一直闭着眼,却已能慢慢接收外面的信息。他也知道了婢女们救主心切,做出了什么荒唐事。
  “闹市纵马,按律可斩!”
  大启法律严苛,刑罚细密。戚一斐并不是说来吓唬人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叙述一件事。
  “你们是想让御史参死我吗?!”
  “但、但是……”婢女里胆子最大的佳客,鼓起勇气回禀,“公子病重,事有轻重缓急,赵大人说,说会没事的。”
  戚一斐以手抚膺,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
  自他年幼被破格封王之后,看上去风光无限,实则危机四伏。不知道有多少看不惯这事的老家伙,在等着抓戚家的小辫子。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两年前,只因他阿姊嫁给了司徒家的少将军,就有人以“文武勾结,不得不防”为名上本参奏,雪花一样的折子被递到了御前。
  两年后,再来个他纵马伤人,罔顾王法的消息。那些人可不得集体高-潮,高兴疯了?
  戚家婢女从小训练有素,忠实可靠,一般情况下,断然是做不出这种昏了头的决定的。只能是有人下了武断的命令。
  “把赵阿丑给我叫过来!”
  赵阿丑是戚一斐当初离京时,戚贵妃以担忧他们姐弟安全的名义,送过来的。这赵阿丑武艺确实高强,却因为习惯了戚贵妃平素唯我独尊的行事,总是张扬又不考虑后果。惹不得,动不得,又生怕对方给自己添麻烦,一路上,戚一斐就只能把赵阿丑当一尊菩萨给供起来。
  他千防万防,小心谨慎了两年,万万没想到,最后还是给了对方舞台,捅出了篓子。
  赵阿丑被叫来的时候,戚一斐已经挣扎着起了身。
  在初秋还不算特别寒凉的天气里,他就披上了一件狐裘,软弱无骨的虚虚依靠着车门,坐在了车辕上。一张本就金尊玉贵的脸,被一圈火红的毛领,衬的更加贵气,每一句诘问都掷地有声:
  “赵阿丑,你就是这般目无法纪的吗?”
  “你主子就是这么教你的?”
  “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害死我吗?!”
  “郡王爷,奴婢冤枉啊!”
  是的,赵阿丑是个武力高强、但自称奴婢的……太监。
  “郡王爷昏迷不醒,奴婢心急如焚,只想尽快回京救治,”赵阿丑狡辩,“我们特意选了没什么人的清晨入城,一路敲锣静街,是不会有太大冲撞的。退一万步说,即便真有什么,佳客几位姑娘细心,也已经准备好了补偿。”
  就缀在车队之后,有着同属于戚家的一辆青色小车,它们会挨个给受到车队所累的临街商铺、过路行人赔礼道歉。
  每人一包印着戚字徽章的油纸,倒也没包什么,不过一些铜钱,几块边疆小食,还有一语道谢祝福。大启民风淳朴,雍畿又是天子脚下,出门难免会遇到几个嚣张霸道的天潢贵胄,不要说这种给补偿的方式了,遇到那种不给补偿但会静街的,普通人就已经足够感恩戴德。
  如今因为戚一斐停车训仆,渐渐围上来的路人,也纷纷点头,交口称赞,表示他们很满足。
  但路人可以满足,戚一斐却不能真就以为这样便没事了。
  如今的雍畿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雍畿了。
  就在戚一斐还没恢复记忆之前,他才收到祖父的提点。皇帝中风,贵妃仙逝,众皇子蠢蠢欲动,京城的局势波谲云诡。戚家是众人眼中铁杆的二皇子派,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成为他人攻歼的手段。行差踏错,如履薄冰。
  “我该拿你如何是好?”戚一斐喃喃自语,贵妃已逝,她的旧人就变得更加棘手。尊不得,贬不行,处置的尺度很难把握。
  “奴婢自知这样于法不合,却也是一心为了您的安危着想啊。”赵阿丑很清楚贵妃仙逝后,他就什么都不是了,这才迫切的讨好着戚一斐,想要重新给自己找一根大腿抱。可惜,他拍马的本事不够,拍到了马蹄子上。
  戚一斐还未开口,突然就眼前一花。
  他的眼前像是许久不开机的老旧电视那般,出现了一条条刺啦刺啦的雪花,整个世界都开始天旋地转。
  幸好,他及时用一手死死的撑在了车框之上,连骨节分明的白皙玉指,都透着一种痛苦。
  戚一斐猛地摇摇头,熬过了那阵刺骨之痛,再看去时,一行血红色的小字,就这样凭空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
  不等戚一斐看清楚那字写的是什么“……还有十天”,血色就再一次从他的眼前扭曲着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一道好听的犹如琴弦拨动的声音,打破了现场的平静。
  “押送官府,最公平。”
  “就是不知戚郡王肯不肯,舍不舍了。”
  等戚一斐再抬头,朝着人群看去时,已经找不到说话的人了。只依稀看了一位身姿欣长、白龙鱼服的公子,在家卫开道中,逆着人流远去。
  ***
  是夜,重华殿内,宫灯长明,把空荡的琼楼照的犹如白昼。
  戚一斐得到的消息还是有些滞后的。经过数日的流血牺牲,这座屹立于龙蟠虎踞之上的皇城斗争,早已经尘埃落定,重新恢复了往昔的光彩夺目,迎来了它最终的主人。
  摄政王.七皇子.闻罪。
  闻罪一人,独坐在博古通今架前,回想着属下的汇报,戚家那个小郡王还真就把赵阿丑送去了应天府,与恃宠而骄的传言相去甚远。
  如今,闻罪手里正把玩着一枚印着“天南通宝”字样的铜钱。这就是戚家婢女拿来对路人的补偿,是戚家姐弟出生那年特制的。天和帝赐了他们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金银,还贴心的准备了打赏用的铜币。分“天南”、“地北”两款,眼前这一枚,就烙印着极其浓厚的独属于戚一斐的气息。
  戚一斐……
  那是闻罪都快要忘记的年少之梦,就在今时今日的阅江楼下,繁华之上,落花重逢。
  一别经年,戚小郡王比两年前更好看了。
  往事如潮水般涌来,闻罪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对方。
  那如霞光明艳,似玉色映现的模样,岂能说忘就忘?从唇瓣到下巴,比例适中,弧线优美,很适合捏着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