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8 章
第 168 章
第169章番外之林荣棠的遗书
林荣棠判的是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但是在坐了一年牢后, 他身体就不行了。
据说他自己也没什么求生意志, 并不愿意医治,也就没向监狱警察申请看病,开始甚至还瞒着, 等发现的时候, 已经病入膏肓了。
林荣棠通过监狱管理人员传出消息,说是想最后见一见冬麦。
传出这个消息的时候, 沈烈的新型布料销量正好, 成立的合资服装公司创建了三美服装品牌, 正热火朝天地在全国商场铺货, 工厂加班加点干, 忙得要命。
冬麦自然并不想搭理, 最近她太忙了,也没多想。
谁知道过了七八天,就传来消息, 说林荣棠没了。
没了是什么意思, 冬麦反应了下才明白, 是说林荣棠死了。
其实林荣棠已经被判了死刑, 他早晚要死的, 但是突然听到这么一个人已经死了,还是有些意外。
冬麦和沈烈提了这事, 沈烈也沉默了一会, 他想起过去许多事, 也想起小时候。
其实小时候的林荣棠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孩子,只是比普通男孩子更白净一些, 更瘦弱一些,那个时候,沈烈和人打架,林荣棠是那个跟在后面的。
印象中,稍微大一些,林荣棠变得内向了,不爱和人说话。那个时候南边河里以及村里池塘经常因为下雨储满了水,夏天男孩子都会去游泳,但是林荣棠从来不去,当时大家就觉得他胆小,他怕脏,有的还笑话他是一个大姑娘。
每当这个时候,林荣棠会气得脸皮涨红,咬牙瞪着大家伙。
大家也就是一笑而已,谁也没当回事。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吧。
其实林荣棠很聪明,也正因为聪明,小心地掩饰着,所以小伙伴们都不知道,甚至于他家里人也不知道。
在他从男孩变成少年的关键几年,大家忙着干活挣工分,忙着搞运动,忙着学习思想,林家有三个男孩子,谁会特意关注其中一个男孩子的异常呢。
林荣棠有强烈的自尊心,不惜一切手段也要遮掩住自己的秘密,但是刘铁柱和孙红霞在一起,还把林荣棠的裤子扒了,大庭广众之下,将一切的秘密暴露出来,让村里人围观嗤笑。
别说林荣棠那么脆弱敏感,这件事换任何一个人都受不了,没一头扎进水里把自己淹死都是心理强大了。
林荣棠怎么会不恨,他恨死了刘铁柱,怎么也要报复刘铁柱。
他那样的人,死都不怕,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了。
沈烈想起这些,苦笑了一声:“其实他这个人可恨,却也可怜,那些年,如果有人稍微拉他一把,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农村三个孩子的家庭那是把孩子当猪养的,又没什么文化,不懂心理,也不知道关注孩子的身心发育,谁会在意这个?而他作为小伙伴,那个时候年龄也小,根本不会有这个见识。
待到他当兵回来,见识多一些了,林荣棠的三观已经成型,已经没有什么机会把他拉回来了。
冬麦听着这话,却再一次想起那天傍晚,那个晚霞如血的傍晚,一年的夫妻,他但凡说一句实话,她就陪着他走到这辈子尽头了。
她是应该庆幸,还是应该遗憾?
冬麦想着,如今或许更多是感激吧,感激他放自己一马,才有了这辈子自己和沈烈的缘分。
应该说,那个时候的林荣棠也还单纯,他没算计到人心,也没算计到自己的一辈子。
本来关于林荣棠这个事,听到消息,之后也就过去了,不会再想起来了,但是那天,冬麦偶尔遇到了戴向红。
戴向红最开始并不想离婚,观念上她没那么激进,她觉得有个男人在那里大差不差地过日子就行了,反正也别有什么大指望,就当他是一个机器人,不离婚自己儿子好歹有个爹在那里支棱着,不至于让人家说儿子没爹。
可是后来林荣阳做生意一败涂地,且不听劝导,戴向红考虑到儿子的将来,到底还是离了。
戴向红自己是护士,后来成了护士长,赶上医院改革,她承包了医院的一些护理业务,倒是收入不错,后来还向冬麦打听着,跟着买了一套商品房,这样她就有两套房子,算是落下一些资产,娘家再帮扶一把,日子过得滋润。
她遇到冬麦的时候,倒是好生说了一番,她儿子和满满同岁,现在也上初中了,学习很一般,她打算让孩子上中专,这样以后分配到医院里,也算是有一个铁饭碗。
“再不能像他爸一样不争气,混到去修自行车,说出去丢人。”
戴向红说了一番后,倒是提起来林荣棠,叹了口气:“对了,有一封信,上次我碰到林荣阳,说是林荣棠留下的,要给你的,不过他们家也不好意思来找你,就随手塞给我了,让我遇到你就给你,我也没当太回事,今天才想起来。等会我骑车子回家,把信给你。”
说着,戴向红又道:“上次我去市第一医院进修,听人偶尔间提起来,据说是在国外做了手术,吃了药,就为了能真正像个男人,不过他在国外吃的药不知道是什么人研究出来的,也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奇怪成分,反正吃了对他自己身体伤害也挺大。他进了监狱,断了药,就不行了,身体也垮了,进了医院没多久,熬不住,半夜趁着护士不注意,自己用输液的塑料管勒着自己脖子,把自己活生生勒死了。”
一般来说自己勒死自己不容易,因为到了最后都需要使劲勒,可喘不过气人下意识会反抗,所以勒死自己挺难的,但是林荣棠却硬生生把自己勒死了,这就意味着他断气的那一刻都是清醒的。
提起这个,戴向红倒是有些感慨,要说林荣棠这个前小叔子,也真是作恶多端,什么坏事都让他做尽了,但想想又觉得实在是可怜。
本来好好的人生,不至于大富,但也不至于受什么罪,结果就因为身体先天残缺,就把一辈子过成这样了。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他又有可怜之处。
到了傍晚时候,戴向红把信递给了冬麦。
冬麦接过来,那是监狱统一印刷的信封,信封是封起来的,白封信上已经布满了污渍。
戴向红皱眉说:“林荣阳给我时候就这样了,他修车子,手不干净,反正给我就脏兮兮的。”
冬麦便道没事。
那封信很薄,里面应该就一页纸,戴向红走了后,她打开来,里面便是林荣棠的字迹,字迹如人,清秀单薄。
“冬麦,你好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收到这封信,但我还是想写。
这两天我总想起以前咱们在农村烧大锅时的烟囱,傍晚时候,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往外冒烟,那烟会变幻出不同的形状,我会和沈烈他们坐在村边的石头上看烟,有的烟像一条龙,有的烟像一条溪流,还有的会堆成大树的形状。
可是无论它们变成什么样的形状,最后终究会消失,风一吹,散了,散到天空中,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时候,还不识字的我心里便会涌起一阵自己都不明白的悲凉,会惆怅起来,不明白本来带给我们欢乐的烟怎么就散了,它们去哪里了。
长大一些,我们上学,读书,我们抓虾抓鱼干农活,我不再想起这个问题,也没有时间想起。
弹指一挥间,我已经三十七岁了,三十七岁的我,躺在沉闷昏暗的病房里,面对着惨白的墙壁,又想起来曾经困扰我童年多时的问题。
依然找不到答案,但我却明白,我就是那么一缕烟,懦弱无助,生时无论变幻成怎么样的形状把自己装扮起来,死的时候也就是风吹一下罢了,风吹一下烟消云散,再没有半点痕迹。
多么可悲,我一直努力地生存,拼尽一切维护着我那点可怜的自尊,挣扎着想在这个世界留下一点属于我的痕迹,但是到头来,却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最大的笑话,却让自己的丑陋和缺憾人尽皆知,就好像我所有的努力都是注定了没有结局。
我要死了,我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临死前,我多想和人说说话,
我的家人们以我为耻,我的乡亲们把我当成一段乐子。
我是如此无耻阴暗,如此丑陋恶劣,但我还在呼吸,我还活着,我依然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我还是想说说话。
说给一个我在意的人,哪怕我的这些话在你眼里依然是一个笑话。
冬麦,请原谅我那一天挟持你,我丝毫没有想伤害你的意思,我知道自己肮脏,但自私依然让我拼命地想向你靠近。
那个时候我想带着你一起离开,我太孤独了,陪伴在史密斯太太身边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生命。
只是我自己心里也明白,穷途末路,一切都是徒劳的挣扎而已。
我就要死了,我死不足惜,自己也没什么遗憾。
唯一遗憾的就是对你了。
对你,我愧疚难受,年轻时候不懂事,做错了许多事,让你受了委屈,现在懂了,却已经晚了。
不止一次想过,如果那个时候告诉你真相,是不是就不一样,凭你的性子,一定会傻傻地陪着我,陪我一辈子吧。
冬麦,我后悔,却又不后悔。
你是一个好姑娘,沈烈这个人也不错,你们过得很幸福,你这样的姑娘,值得幸福,也应该得到幸福,总比就那样陪着我一个残缺的人一辈子毫无指望要好。
但我还是会想,如果有下辈子多好。
如果有下辈子,我祈求老天爷让我当一个完整的男人,让我有机会去追求你,我一定会对你好,拼尽全力地对你好,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冬麦,我又想起来最初见到你的时候,你那么青涩美好,像是半藏在桃叶中的青涩桃子,散发出草和木的清香。
那时候一切都很美好。
只是我们终究回不去了。
冬麦,我的手没有力气了,写不动了。
冬麦再见。”
信下面用颤抖的字迹标注了,1995年5月17日。
冬麦算了算时间,那是林荣棠自杀的前一天。
第169章番外之林荣棠的遗书
林荣棠判的是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但是在坐了一年牢后, 他身体就不行了。
据说他自己也没什么求生意志, 并不愿意医治,也就没向监狱警察申请看病,开始甚至还瞒着, 等发现的时候, 已经病入膏肓了。
林荣棠通过监狱管理人员传出消息,说是想最后见一见冬麦。
传出这个消息的时候, 沈烈的新型布料销量正好, 成立的合资服装公司创建了三美服装品牌, 正热火朝天地在全国商场铺货, 工厂加班加点干, 忙得要命。
冬麦自然并不想搭理, 最近她太忙了,也没多想。
谁知道过了七八天,就传来消息, 说林荣棠没了。
没了是什么意思, 冬麦反应了下才明白, 是说林荣棠死了。
其实林荣棠已经被判了死刑, 他早晚要死的, 但是突然听到这么一个人已经死了,还是有些意外。
冬麦和沈烈提了这事, 沈烈也沉默了一会, 他想起过去许多事, 也想起小时候。
其实小时候的林荣棠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孩子,只是比普通男孩子更白净一些, 更瘦弱一些,那个时候,沈烈和人打架,林荣棠是那个跟在后面的。
印象中,稍微大一些,林荣棠变得内向了,不爱和人说话。那个时候南边河里以及村里池塘经常因为下雨储满了水,夏天男孩子都会去游泳,但是林荣棠从来不去,当时大家就觉得他胆小,他怕脏,有的还笑话他是一个大姑娘。
每当这个时候,林荣棠会气得脸皮涨红,咬牙瞪着大家伙。
大家也就是一笑而已,谁也没当回事。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吧。
其实林荣棠很聪明,也正因为聪明,小心地掩饰着,所以小伙伴们都不知道,甚至于他家里人也不知道。
在他从男孩变成少年的关键几年,大家忙着干活挣工分,忙着搞运动,忙着学习思想,林家有三个男孩子,谁会特意关注其中一个男孩子的异常呢。
林荣棠有强烈的自尊心,不惜一切手段也要遮掩住自己的秘密,但是刘铁柱和孙红霞在一起,还把林荣棠的裤子扒了,大庭广众之下,将一切的秘密暴露出来,让村里人围观嗤笑。
别说林荣棠那么脆弱敏感,这件事换任何一个人都受不了,没一头扎进水里把自己淹死都是心理强大了。
林荣棠怎么会不恨,他恨死了刘铁柱,怎么也要报复刘铁柱。
他那样的人,死都不怕,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了。
沈烈想起这些,苦笑了一声:“其实他这个人可恨,却也可怜,那些年,如果有人稍微拉他一把,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农村三个孩子的家庭那是把孩子当猪养的,又没什么文化,不懂心理,也不知道关注孩子的身心发育,谁会在意这个?而他作为小伙伴,那个时候年龄也小,根本不会有这个见识。
待到他当兵回来,见识多一些了,林荣棠的三观已经成型,已经没有什么机会把他拉回来了。
冬麦听着这话,却再一次想起那天傍晚,那个晚霞如血的傍晚,一年的夫妻,他但凡说一句实话,她就陪着他走到这辈子尽头了。
她是应该庆幸,还是应该遗憾?
冬麦想着,如今或许更多是感激吧,感激他放自己一马,才有了这辈子自己和沈烈的缘分。
应该说,那个时候的林荣棠也还单纯,他没算计到人心,也没算计到自己的一辈子。
本来关于林荣棠这个事,听到消息,之后也就过去了,不会再想起来了,但是那天,冬麦偶尔遇到了戴向红。
戴向红最开始并不想离婚,观念上她没那么激进,她觉得有个男人在那里大差不差地过日子就行了,反正也别有什么大指望,就当他是一个机器人,不离婚自己儿子好歹有个爹在那里支棱着,不至于让人家说儿子没爹。
可是后来林荣阳做生意一败涂地,且不听劝导,戴向红考虑到儿子的将来,到底还是离了。
戴向红自己是护士,后来成了护士长,赶上医院改革,她承包了医院的一些护理业务,倒是收入不错,后来还向冬麦打听着,跟着买了一套商品房,这样她就有两套房子,算是落下一些资产,娘家再帮扶一把,日子过得滋润。
她遇到冬麦的时候,倒是好生说了一番,她儿子和满满同岁,现在也上初中了,学习很一般,她打算让孩子上中专,这样以后分配到医院里,也算是有一个铁饭碗。
“再不能像他爸一样不争气,混到去修自行车,说出去丢人。”
戴向红说了一番后,倒是提起来林荣棠,叹了口气:“对了,有一封信,上次我碰到林荣阳,说是林荣棠留下的,要给你的,不过他们家也不好意思来找你,就随手塞给我了,让我遇到你就给你,我也没当太回事,今天才想起来。等会我骑车子回家,把信给你。”
说着,戴向红又道:“上次我去市第一医院进修,听人偶尔间提起来,据说是在国外做了手术,吃了药,就为了能真正像个男人,不过他在国外吃的药不知道是什么人研究出来的,也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奇怪成分,反正吃了对他自己身体伤害也挺大。他进了监狱,断了药,就不行了,身体也垮了,进了医院没多久,熬不住,半夜趁着护士不注意,自己用输液的塑料管勒着自己脖子,把自己活生生勒死了。”
一般来说自己勒死自己不容易,因为到了最后都需要使劲勒,可喘不过气人下意识会反抗,所以勒死自己挺难的,但是林荣棠却硬生生把自己勒死了,这就意味着他断气的那一刻都是清醒的。
提起这个,戴向红倒是有些感慨,要说林荣棠这个前小叔子,也真是作恶多端,什么坏事都让他做尽了,但想想又觉得实在是可怜。
本来好好的人生,不至于大富,但也不至于受什么罪,结果就因为身体先天残缺,就把一辈子过成这样了。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他又有可怜之处。
到了傍晚时候,戴向红把信递给了冬麦。
冬麦接过来,那是监狱统一印刷的信封,信封是封起来的,白封信上已经布满了污渍。
戴向红皱眉说:“林荣阳给我时候就这样了,他修车子,手不干净,反正给我就脏兮兮的。”
冬麦便道没事。
那封信很薄,里面应该就一页纸,戴向红走了后,她打开来,里面便是林荣棠的字迹,字迹如人,清秀单薄。
“冬麦,你好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收到这封信,但我还是想写。
这两天我总想起以前咱们在农村烧大锅时的烟囱,傍晚时候,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往外冒烟,那烟会变幻出不同的形状,我会和沈烈他们坐在村边的石头上看烟,有的烟像一条龙,有的烟像一条溪流,还有的会堆成大树的形状。
可是无论它们变成什么样的形状,最后终究会消失,风一吹,散了,散到天空中,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时候,还不识字的我心里便会涌起一阵自己都不明白的悲凉,会惆怅起来,不明白本来带给我们欢乐的烟怎么就散了,它们去哪里了。
长大一些,我们上学,读书,我们抓虾抓鱼干农活,我不再想起这个问题,也没有时间想起。
弹指一挥间,我已经三十七岁了,三十七岁的我,躺在沉闷昏暗的病房里,面对着惨白的墙壁,又想起来曾经困扰我童年多时的问题。
依然找不到答案,但我却明白,我就是那么一缕烟,懦弱无助,生时无论变幻成怎么样的形状把自己装扮起来,死的时候也就是风吹一下罢了,风吹一下烟消云散,再没有半点痕迹。
多么可悲,我一直努力地生存,拼尽一切维护着我那点可怜的自尊,挣扎着想在这个世界留下一点属于我的痕迹,但是到头来,却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最大的笑话,却让自己的丑陋和缺憾人尽皆知,就好像我所有的努力都是注定了没有结局。
我要死了,我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临死前,我多想和人说说话,
我的家人们以我为耻,我的乡亲们把我当成一段乐子。
我是如此无耻阴暗,如此丑陋恶劣,但我还在呼吸,我还活着,我依然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我还是想说说话。
说给一个我在意的人,哪怕我的这些话在你眼里依然是一个笑话。
冬麦,请原谅我那一天挟持你,我丝毫没有想伤害你的意思,我知道自己肮脏,但自私依然让我拼命地想向你靠近。
那个时候我想带着你一起离开,我太孤独了,陪伴在史密斯太太身边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生命。
只是我自己心里也明白,穷途末路,一切都是徒劳的挣扎而已。
我就要死了,我死不足惜,自己也没什么遗憾。
唯一遗憾的就是对你了。
对你,我愧疚难受,年轻时候不懂事,做错了许多事,让你受了委屈,现在懂了,却已经晚了。
不止一次想过,如果那个时候告诉你真相,是不是就不一样,凭你的性子,一定会傻傻地陪着我,陪我一辈子吧。
冬麦,我后悔,却又不后悔。
你是一个好姑娘,沈烈这个人也不错,你们过得很幸福,你这样的姑娘,值得幸福,也应该得到幸福,总比就那样陪着我一个残缺的人一辈子毫无指望要好。
但我还是会想,如果有下辈子多好。
如果有下辈子,我祈求老天爷让我当一个完整的男人,让我有机会去追求你,我一定会对你好,拼尽全力地对你好,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冬麦,我又想起来最初见到你的时候,你那么青涩美好,像是半藏在桃叶中的青涩桃子,散发出草和木的清香。
那时候一切都很美好。
只是我们终究回不去了。
冬麦,我的手没有力气了,写不动了。
冬麦再见。”
信下面用颤抖的字迹标注了,1995年5月17日。
冬麦算了算时间,那是林荣棠自杀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