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云琅喜欢吃鲇胡子鱼。
  云婆婆烹调的鲇胡子鱼堪称人间美味。
  硕大的鲇胡子鱼狠狠地过两次油之后,然后斩成大块,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葱姜蒜花椒爆香,红烧肉一样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块丢进去加黄酒一焖。
  只要鱼肉出锅,那香味能把人馋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饭,米饭,高粱米一搁,再浇一勺子鱼汤……
  天啊,人间从此别是洞天。
  后来有点钱了,云琅学着跟人吃清蒸鱼,据说这种吃法较高级,能体现出食物的本味来……
  只是,一条腥不拉几的鱼放进盘子里,加几片葱姜,倒点蒸鱼油弄出淡不拉几的鱼,实在是难以入口,于是,云琅每次都面含微笑优雅的吃着清蒸鱼,速度很慢,很多时候,桌子其余的菜都吃完了,剩下大半片清蒸鱼依旧优雅的摆在盘子里,非常的好看。
  且不论是两个腮的鲈鱼,还是八十个腮的鲈鱼,下场都差不多,每个吃到清蒸鱼的人都说鲜……却不愿意多吃。
  西北人大鱼大肉惯了,没有一条精致的南方人舌头,不要装模作样,喜欢吃鲜味,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鲇胡子鱼最大的好处是油多,肉厚,刺少,泛着黑光的鱼肉丢进滚烫的热油里面,仅仅是鱼皮爆裂的声音能足足绕梁三日。
  云琅给鱼过油的时候,大锅边围满了馋涎欲滴——不,馋涎已经滴下来了的食客。
  二十个脑袋加一只老虎脑袋把大锅围得严严实实。
  “要大火,大火……”
  褚狼见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给力,立刻把兄弟拉开,自己蹲在炉子边,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挥舞,火苗子一下窜起一尺高。
  葱姜蒜,花椒在热油里刚刚翻了一个滚,味道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一大盆子已经炸好的肉段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所有的香味都被鱼肉笼罩,只能一丝丝的进入鱼肉。
  几勺子肉汤进了大锅,云琅把巨大的蒲草编织的锅盖扣在大锅,对身边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后,好!”
  食客们齐齐点头,包括那颗老虎头。
  世有一种客人非常的讨厌……专门赶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拜访。
  平叟是这样的客人。
  他带来了云琅想要的茶叶,跟一些赶制好的工具。
  云琅一点都不喜欢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叶只有平叟那里才有,至于工具,现在已经是卓氏最大的钱财来源。
  安排好随行的车夫跟护卫之后,平叟随着云琅一起进了云家主楼。
  在云琅的帮助下脱掉厚重的裘皮,他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庄子里的小仆役为何会恶狠狠地看着我?老夫似乎没有伤害过他们吧?”
  云琅给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们确实很恨你啊。”
  平叟顿了一下道:“没道理!”
  “怎么没道理了?我刚刚做好了美食,你带着五六个人来了,你们多吃一口,他们会少吃一口,人是你带来的,他们不恨你恨谁?”
  平叟用力的呼吸两口,然后哈哈大笑,拍着手道:“好运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们恨,老夫也认了,这顿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话刚刚出口,平叟的脸色变了。
  一头斑斓猛虎懒洋洋的了楼,先是用绿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后凑到平叟身边闻闻,最后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身边,把脑袋搁在爪子闭目养神。
  平叟是一个见过大风浪的人,猛虎进来的时候虽然惊骇,见老虎对他没有恶意,很快恢复了往日的那种平和的模样。
  “这头猛虎是你豢养的?多长时间了?”
  云琅笑道:“两个月吧!”
  平叟满含深意的瞅瞅云琅身边的老虎,不再提了,话锋一转,把一封帛书放在云琅面前道:“这是卓氏铁器作坊的两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满意,满意了,我们再说别的。”
  云琅将帛书推还给平叟道:“我以后打算埋头种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了。”
  平叟似乎料到云琅会这样说,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你这样的大才,可不是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纳的。
  大丈夫纵不能展翅高飞,也一定要高歌猛进,像你这样一头钻进泥里算怎么回事啊。”
  云琅皱眉道:“我也想飞,也飞了,结果被你们一脚踹进了火坑里,又高歌猛进了,结果……呵呵!”
  “百折不挠方为大丈夫!”
  “赶紧拉倒吧,我回来之后仔细思量了我这半年多的作为,结果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现在坟头的草都有两尺高了。
  还百折不挠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挠了一次被五马分尸了。
  我决定了,以后种地,给国家好好种粮食,熬到成年娶一个丑老婆,别人看了会吐的那种,也不担心被纨绔抢走,再生几个丑娃娃,把这一辈子安稳的过完,我算是赚了。”
  平叟皱着眉头道:“你用半年时间给自己弄了三千亩地,还弄了一个硕大的庄园,还是一千担的官身,这些都不说。
  仅仅是长平公主发话将你当子侄看这一点,足以自傲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看看司马相如,三十几岁的人了,为了一个马夫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卖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还委曲求全的不惜给薛泽家的子侄授课,他还不是在继续为官身拼命?
  知足吧,老夫觉得你十年内弄一个侯爵出来不是难事!”
  云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换一个好点的人跟我啊?”
  “那卫青,够资格了吧?”
  “还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弄来的功勋我不干,平公,你不用劝我了,我打算种地了。
  这年头其实安全第一才是正确的事情。”
  平叟笑道:“长平公主果然没有猜错,你说我们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实,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说?”
  云琅坐直了身子笑道:“占便宜的说我这个吃亏的在利用人,这话倒是新鲜,说说。”
  平叟钦佩的看着云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而不自知,还窃窃自喜的以为占到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在你的算计之。”
  平叟见云琅想要反驳,摆摆手道:“且听老夫说完,你一个布衣少年,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在荒野,从籍籍无名到名满长安只用了半年时间。
  先是在路边用一只鹿引起众人瞩目,而后故意激怒霍去病与你大战一场,你用取巧的法子战胜了霍去病,并且还弄下了一个清明之约。
  让老夫这等时时关注长平侯府的商贾,对你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因此,当你出现在荒野的时候,与老夫对弈一局,让老夫对你印象深刻。
  并且立即怂恿大女将你收归门下。
  于是,你有了一个可以让别人看到你施展才华的地方,仅仅是冶铁一项,让卓氏从《盐铁令》的对立者,变成了合作者,让老夫将你视作天人。
  而你还心有不足,利用了霍去病的好胜心,在短短时间里跟他结为挚友,然后再利用长平心怀天下的心思,弄出来了一个曲辕犁,通过长平直达天听,并且给自己弄了一个皇帝亲军的身份。
  即便到了此处,老夫已经对你的布局跟谋算佩服的五体投地,然而,你犹自不足。
  知道皇帝对于曲辕犁非常的看重,利用我们也想探探你根底的心思,假装委屈的抛出了耧车……
  天啊,然后你原形毕露的要求皇家给你一块地,还必须是林苑里的地。
  知不知道啊,当皇帝答应之后,老夫震惊的彻夜难眠啊!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妖孽啊……大汉国什么时候有布衣跟皇帝做交易这种事情了?
  两千万钱……天啊,你会在乎两千万钱?
  从知道皇帝给出两千万钱这个价钱的时候,老夫知道这三千亩地已经是你的囊之物。
  果然,你又抛出了水车跟水磨……几乎一个钱都不用拿到了那块地。
  可笑,长平,卓姬还准备为你筹钱购买,你却另辟蹊径的搭了旁光侯刘颖,利用墨家急需名声的迫切心情,逼迫人家为你修建庄园。
  知道陛下为何会忘记你的功劳吗?
  不是陛下舍不得一个名义的关外侯,而是陛下已经对你生出了忌惮之心。
  如果不是你把庄园一定要安在林苑,陛下可能会更加的担忧。
  整个过程堪称天衣无缝,水到渠成……
  在这个过程,所有人都在受益,所有人都有大好处,不论是卓姬,还是霍去病,亦或是长平,刘颖,乃至陛下。
  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你用事实告诉所有人,你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是有益的……
  于是,长安三辅有了一个叫做云琅的羽林司马,一个只会给所有人带来好处的羽林司马。
  一个人人都想亲近,人人都想见识一下的羽林司马。”